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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茶白片区南北村单元(0577-WZ-CB-03)B-02/06地块及道路区域位于温州市瓯海区梧田街道,地块四至范围:北至平天镬山体,东至荒地,南至钟桥溪,西至蟠凤直河。本次调查地块中心坐标为E120.644072°,N27.951719°。根据《关于温州市茶白片区南北村单元(0577-WZ-CB-03)B-02、06地块及道路区域地块按照第二类用地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的情况说明》和《温州市茶白片区南北村单元B-02等地块详细规划修改用地规划图》,拟将B02地块和B06地块部分以及道路区域作为一个整体进行规划利用,本次调查地块用地面积为102593平方米,其中属于B02地块面积为50155平方米,属于B06地块面积为34194平方米,周边道路区域面积为18244平方米;B02地块和B06地块原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本次调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拟调整为二类工业用地及道路。
本次调查地块上世纪80年代之前为荒地;上世纪80年代至2019年由于企业陆续迁入形成梧田北村工业基地;2019年至2023年11月居民及企业陆续迁走,建筑物拆除;2023年12月至今地块内建筑物已经全部拆除;另外2021年废旧物资回收站及车辆维修点迁入B06地块内,于2025年拆除;目前为荒地。现场踏勘期间未发现明显污染痕迹,现状无地下储罐、池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部令第42号)、《浙江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浙政发[2016]47号),以及《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浙环发[2024]47号)和《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发[2014]66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要求,对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用地,由土地使用权人负责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
2024年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梧田街道办事处委托浙江中谱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开展进行“温州市茶白片区南北村单元未来社区B02地块”和“温州市茶白片区南北村单元未来社区B06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初步调查时B02地块和B06地块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浙江中谱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于2024年8月至2024年11月先后完成B02地块和B06地块2个地块初步调查工作,编制了《温州市茶白片区南北村单元未来社区B02地块调查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2025.6)和《温州市茶白片区南北村单元未来社区B06地块调查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2025.6),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瓯海分局于2025年10月20日出具了2个地块的评审情况告知书(文件号为温环瓯[2025]24号和温环瓯[2025]26号)。
2025年12月,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梧田街道办事处委托浙江中环检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温州市茶白片区南北村单元(0577-WZ-CB-03)B-02/06地块及道路区域”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工作,详细调查时将B02地块和B06地块部分区域及道路区域作为一个整体规划利用,规划用地性质拟调整为二类工业用地及道路;2026年2月4日,《温州市茶白片区南北村单元(0577-WZ-CB-03)B-02/06地块及道路区域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第二阶段(详细调查)报告》通过专家评审。2026年2月11日,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瓯海分局出具了“《温州市茶白片区南北村单元(0577-WZ-CB-03)B-02/06地块及道路区域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评审情况告知书”,文件中明确了本地块为污染地块,需尽快开展污染风险评估工作,在未完成风险评估前,土壤和地下水不得开发利用。
根据初步调查和详细调查结果,本次调查地块内共计37个土壤监测点位采样的土壤样品超过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土壤超标指标为六价铬、镍,土壤污染最大深度为6.0m。地块内部分地下水点位的检测指标肉眼可见物、浊度、硫酸盐、氨氮、锰、色度、镍、铜、铝、铁、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氯化物、耗氧量检测结果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IV类标准限值。
为此,本地块使用权人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梧田街道办事处委托我单位开展本地块土壤及地下水风险评估工作,以判定其是否超过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水平以及是否需要开展修复/管控工程。
通过风险评估计算,在第二类用地/非敏感用地情境下,地块内土壤关注污染物六价铬、镍对人体健康风险不可接受,需开展下一步修复工作;风险评估计算结果显示地下水污染物对人体健康风险均可接受,原则上无需针对地下水开展修复工作,但是后续修复过程中涉及的施工基坑降水等需要进行处理后外排,避免造成污染。
综合风险评估计算得出的超风险污染物控制值、土壤筛选值、管制值等确定地块关注污染物的修复目标值,建议地块在第二类用地/非敏感用地方式下,土壤中超风险污染物六价铬的修复目标值为5.7mg/kg、镍的修复目标值为900mg/kg。
本次风险评估过程中,保守估算本地块总修复面积为20885.02m2,修复土方量共计40546.47m3,最大修复深度为6.0m。实际修复过程中,基坑开挖需考虑放坡系数等,实际开挖土方量应大于该修复土方量,开挖方量与选取的修复技术相关,需根据后续修复技术方案确定。同时,本项目最大修复深度超过5.0m,属于深基坑工程,施工前需要针对深基坑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同时专项施工方案必须组织专家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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